原告烟台xxxx有限公司在向被告烟台xxxx有限公司供货后,被告却拖欠货款。2024年6月11日,此案在龙口市人民法院立案。宋晓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来自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起就在山东烟台地区执业,拥有丰富的法律经验。
在案件中,原告主张被告xx公司支付剩余货款92000元及利息,被告柳XX承担连带责任。然而,被告辩称欠款金额不符,且柳XX未提供担保,原告起诉超出保证期间。面对这样的情况,宋晓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宋晓律师深耕于经济纠纷、合同纠纷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中经济纠纷相关案件占比约90%。他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包括2023年12月25日的对账确认单等,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庭审过程中,他据理力争,清晰地阐述原告的诉求和事实依据。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宋晓律师还展现出了优秀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他与原告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原告的需求和想法,同时与法院、对方律师等进行有效的沟通,推动案件的顺利进行。
宋晓律师不仅是劳德律所的专职律师,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曾担任山东省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优秀调解员、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民事团队成员、刑事辩护团成员。他凭借这些丰富的社会职务和经验,为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烟台xx木业有限公司偿付原告烟台xx商贸有限公司货款92000元及利息,被告柳XX对被告烟台xx木业有限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宋晓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利益,再次证明了他在经济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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