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送外卖,突然被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后面撞了。当时当事人就摔倒在地,右侧肋骨疼得厉害。交警来了,认定对方曹某负全责。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简单,对方会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可没想到,曹某就像消失了一样,对赔偿的事儿只字不提。
当事人心里又焦虑又愤怒,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一开始,当事人想着自己去和曹某协商,给他打电话,发消息,可他根本不接当事人电话,消息也不回。当事人又去他住的小区找他,可连他人都见不着。当事人当时想,这事儿是不是就这么算了,当事人只能自认倒霉了。
后来当事人实在没办法,就四处打听律师。有个朋友给当事人推荐了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查,杨福律师从2019年就开始执业了,处理过近百个案子,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经验丰富,胜诉率也挺高。当事人就决定去律所和杨律师面谈。
见到杨律师的第一眼,当事人就觉得他特别靠谱。他仔细听当事人说完事情的经过,然后拍了拍当事人的肩膀说:你别着急,这事儿当事人们一定能解决。”就这一个动作和这句话,让当事人心里踏实了不少。
杨福律师让当事人做了几件事。首先,他让当事人把事故发生后的所有票据都整理好,包括在药房、诊所买药的单据,去宁波xx附属医院治疗的医疗费发票,还有鉴定费发票。他说这些都是很重要的证据。然后,他让当事人把交警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找出来保存好。最后,他带着当事人去鉴定机构,做了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鉴定。
杨福律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这些证据,帮当事人仔细计算了各项损失费用。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每一项都算得清清楚楚。他还考虑到当事人是送外卖的,参照2024年宁波市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当事人的误工费,这样能让当事人的赔偿金额最大化。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杨福律师帮当事人起草了诉讼请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开庭的时候,曹某居然没到庭,也没有提交任何证据和答辩。但是杨福律师一点儿都不慌张,他在法庭上有条不紊地陈述事实,出示当事人们准备好的证据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门诊病历、CT检查报告单、医疗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书,每一份证据都有它的作用。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杨福律师的主张,判决曹某赔偿当事人29272.67元。一开始,当事人自己估算能拿到2万就不错了,没想到杨福律师帮当事人争取到了这么多赔偿。曹某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这笔赔偿款。而且这个案子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快速高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
真的特别感谢杨福律师,如果没有他,当事人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用专业的知识和负责的态度,帮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以后要是身边的人遇到类似的事情,当事人一定会推荐他们找杨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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