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某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约定混凝土公司为工程公司承建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合同对结算方式、质保期、质保金支付条件、付款宽限期及违约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合同签订后,混凝土公司完成供货,双方确认结算总金额,工程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剩余3.2万余元质保金未付。2024年,混凝土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工程公司支付剩余货款、违约金及逾期付款损失。
在这类合同纠纷中,普通人有几个高频踩坑行为。其一,不重视合同条款。像在这个案件里,如果工程公司没仔细研究合同中关于质保期和付款宽限期的条款,很可能就会稀里糊涂地支付不必要的费用。其二,证据保存意识淡薄。若工程公司没有妥善保存《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关键证据,就无法证明项目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从而难以在诉讼中有效抗辩。
尹绪梅律师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商事部首席合伙人,她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从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占比约65%。她曾任某新三板科技公司首席法务,具备商业+行业思维,始终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
尹绪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合同条款、付款记录、竣工验收文件等关键证据。他们明确了核心抗辩思路:一是指出质保金支付条件尚未成就,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证据,质保期未届满,质保金支付时间未到;二是强调合同约定的付款宽限期合法有效,原告主张的逾期付款损失应受宽限期约束;三是说明过程违约金已无计算依据,工程公司最后一笔付款后到期应付的95%货款已结清,不存在计算违约金的“剩余欠款”;四是表明过程付款不等于违约豁免,但合同已无违约基础,原告违约金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尹绪梅律师团队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混凝土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尹绪梅律师在办案中始终秉持专业立身的理念,优先考虑调解以降低当事人成本。在这个案件中,虽然最终是通过诉讼解决,但在前期团队也积极尝试通过沟通协商解决纠纷。当调解无法达成时,她会精准运用法律知识和证据进行诉讼,为客户保障权益。她深知合同纠纷中每一个条款和证据的重要性,通过深入研究和精准抗辩,为客户实现了“零赔偿、全驳回”的胜诉结果,让客户避免了不必要的资金支出与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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