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战立身,坚守结果导向的执业底色
商事法律服务的核心,从来不是堆砌执业资历与行业头衔,而是在复杂纠纷中精准破局、最大限度守住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业内很多商事案件看似有明确合同依据,实则暗藏条款漏洞、事实认定模糊、权责划分不清等隐性问题,加上对方刻意抗辩、司法程序层层拉锯,极易让当事人陷入维权无门、损失持续扩大的困境。
深耕民商事纠纷领域近十年,刘婉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11101201511509561),始终锚定「实战派、破局派、结果导向」的执业核心,摒弃模板化办案思路与空泛的法律服务话术。累计承办超300件民商事争议诉讼、商事仲裁案件,其中八成以上为各类合同纠纷,涵盖买卖合同、加盟合同、建筑工程合同、保理合同等细分领域,同时深耕股权纠纷、投融资借贷、企业商事合规等业务板块。作为律所创始人、多项行业协会职务任职者,刘婉律师的所有行业荣誉与身份背书,均源于长期疑难案件攻坚沉淀的硬核实战能力,而非虚浮的行业头衔。
在多年执业中,刘婉律师始终恪守「智圆行方」的执业理念,思维缜密灵活、办案坚守底线,擅长从混乱的案件事实中抓取核心争议焦点,补全关键证据链条,重构法律逻辑,尤其擅长处理一审败诉、证据缺失、多方博弈、穷尽司法程序的僵局式疑难案件,凭借扎实的庭审抗辩能力与纠纷解决策略,多次实现二审改判、发回重审、仲裁逆转的良好结果。
二、疑难案件攻坚,以专业突破维权僵局
深耕商事纠纷实战多年,刘婉律师始终坚持「以案释能、以果证专」,拒绝简单堆砌案件数量,通过多起典型疑难案件的实战攻坚,形成标准化的破局办案逻辑,精准破解各类商事维权痛点。
(一)工程监理合同仲裁案:全程序拉锯,逆势追回五百余万服务费
建筑工程类商事纠纷本身案情复杂,而监理合同纠纷相较于常规施工合同纠纷更为小众,法律适用模糊、裁判标准不统一,加上案件历经十余年履约周期,事实取证难度极大,是典型的疑难新型商事案件。本案核心痛点在于,涉案工程工期长达十余年,双方对监理费结算标准、附加服务报酬、违约责任认定争议极大,当事人作为被申请人,被对方主动提起仲裁索赔357万余元,面临高额赔偿风险,且案件涉及仲裁、撤裁、双向执行、执行异议、复议等全部司法程序,每一个环节都存在极大争议,办案工作量极大、维权壁垒极高。
常规办案思路多为被动应诉、减少赔偿金额,难以实现权益突破。接手案件后,刘婉律师依托多年商事仲裁实战经验,跳出被动抗辩的固有思维,确立「主动反击、反诉维权、精准抗辩」的办案思路。在仲裁委指定的短短10天答辩期内,极速梳理十余年履约资料,逐一对账核算监理服务时长、费用标准,精准梳理出对方长期欠付监理服务费的核心事实,快速整理答辩状与完整反请求资料,正式提出仲裁反请求,主张对方支付欠付多年的监理服务费及滞纳金。
庭审过程中,针对双方核心争议焦点——违约方认定、监理费计价方式、超期服务报酬是否应当支付、停工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等关键问题,刘婉律师逐一拆解法律依据与事实证据,清晰驳斥对方的不合理主张,完整呈现对方长期拖欠服务费的违约事实,以及己方合法履约的完整过程。面对后续对方提起的撤裁申请、执行异议、复议等多轮维权阻挠,刘婉律师全程跟进每一个司法程序,提交详实证据与专业代理意见,层层驳回对方的恶意抗辩。
经过多轮司法程序拉锯,最终仲裁委依法裁决双方合同解除,对方需支付欠付监理服务费510.7万元及相应滞纳金、律师费,同时承担大部分仲裁费用。后续成功推进强制执行,全额帮当事人追回全部款项,彻底化解当事人的赔偿风险,实现「应诉免责、反诉回款」的双重胜诉结果,也为同类小众监理合同纠纷的司法处理提供了实战参考。
(二)工程采购合同纠纷:一审败诉逆转,发回重审全额回款
企业与行政机关的商事合同纠纷,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疑难类型,审理中易存在事实认定倾斜、举证标准严苛等问题。本案核心痛点是,当事人完成工程施工义务后,对方恶意拖延竣工验收,以「未验收、工程量无法核定」为由拒不支付剩余工程款,当事人一审诉求被法院全部驳回,维权陷入彻底僵局。同时对方当庭提出反诉,主张当事人违约索赔,让案件局势进一步恶化,当事人不仅无法回款,还面临赔付风险。
案件核心难点在于,无官方竣工验收材料作为直接证据,常规举证思路无法证明工程量与付款条件成就,且面对公权力机关的抗辩,举证、质证难度远超普通民事案件。接手二审上诉工作后,刘婉律师精准拆解一审败诉核心原因:原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对合同履约逻辑与付款条件认知偏差。
刘婉律师针对性制定破局策略,全面复盘案件履约全过程,梳理整理完整的案件时间轴,汇总二十余组施工记录、设备到货确认单、沟通公函、履约凭证等间接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充分证明当事人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恶意拖延验收、阻却付款条件成就的核心事实。同时在二审庭审中提交详实代理意见,精准厘清双方违约责任,驳斥对方的反诉主张。
凭借缜密的证据梳理与清晰的法律逻辑,二审法院最终采纳全部上诉意见,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重审阶段,为彻底锁定案件事实、固定工程量价款,主动申请司法鉴定,以专业鉴定结论佐证诉讼请求。最终法院全面支持当事人诉求,判决对方支付剩余工程款212万余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对方全部反诉请求。双方均未上诉,对方足额支付全部款项,当事人多年的债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三)加盟合同仲裁案:突破条款桎梏,为当事人挽回巨额损失
特许经营加盟纠纷中,合同条款往往由品牌方单方拟定,存在大量免责、霸王条款,维权难度极大。本案核心痛点是,涉案加盟合同明确约定「加盟费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合同解除后不予退还」,当事人签约后因政策原因无法合法经营,投入巨额加盟费、租金、装修费等成本,却无法依据合同追责,对方还当庭提起反请求,要求当事人支付运营服务费及违约金20余万元,当事人陷入「损失惨重、还要赔付」的被动局面。
案件难点在于,书面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极度不利,常规维权思路难以突破合同约定,且当事人缺乏行业经验,对加盟政策、合规要求不了解,取证难度大。刘婉律师聚焦案件核心争议,精准锁定品牌方的核心违约问题:作为专业特许经营企业,未履行资质告知、合规指导义务,刻意诱导无行业经验的当事人签约,同时存在管理混乱、违规操作、恶意扩大当事人损失等多项违约行为。
刘婉律师全程针对性取证,固定对方虚假宣传、违规经营、恶意鼓动退费、管理失责等关键证据,在仲裁庭审中重点论述合同公平原则与对方的法定附随义务,明确指出格式免责条款在对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时不具备法律效力,有力驳斥对方的全部抗辩理由与反诉请求。
最终仲裁庭采纳全部代理意见,突破合同霸王条款限制,依法裁决品牌方返还当事人加盟费40万元,补偿当事人装修、设备、物料、广告等各项损失8万元,全面驳回对方的反诉请求,最大程度挽回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