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的职责就是在法庭上赢得官司,让当事人获得胜诉判决。然而,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李鉴春律师却有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胜诉并非仅仅是拿到一纸判决,更重要的是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减少诉累,实现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为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未用于约定工程,涉案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主观上无非法占有故意,明确这是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并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和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虽然此案胜诉,但双方在整个过程中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疲惫不堪。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资金流转频繁,万X从中获利4000元。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等情况,动员家属退赔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万X被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李律师持续跟进,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此案调解结案,各方都比较满意,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长期的诉讼困扰。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多个部门工作近二十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做律师后,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是侵犯人身、财产、知识产权等案件上经验丰富。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
在李鉴春律师看来,“赢”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利,更是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无论是不起诉、缓刑还是从轻量刑,只要能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痛苦,就是真正的“赢”。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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