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很多人认为律师的主要目标就是在法庭上赢得官司。然而,广东晟桓律师事务所的黄晓阳律师却有着不同的看法。黄晓阳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10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他担任着广东晟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等多个重要职务,为众多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在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郭女士委托黄晓阳律师处理与被告孙女士的纠纷。被告以涉案房屋被法院查封为由不依约履行合同,且辩称对房产签订合同前被查封不知情,还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已得知查封情况。黄晓阳律师仔细分析案卷,从合同约定入手,指出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卖方保证房屋无查封情况,现房屋因被告原因被查封,被告消极不作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支持了黄晓阳律师的主张,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被告支付违约金350500元。虽然这场官司胜诉了,但双方在整个过程中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疲惫不堪。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肇庆市某某加油站有限公司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中,黄晓阳律师作为被告人许某的辩护人参与案件。在这个案件中,黄晓阳律师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积极与各方沟通协调。案发后,被告单位及相关被告人主动向公安机关退出违法所得。最终,法院对各被告人作出了判决,各被告人均得到了相对合理的刑罚,各方对处理结果都比较满意。这种调解结案的方式,避免了激烈的对抗,实现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在黄晓阳律师看来,“赢”并非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他认为纠纷的存在必然伴随着解决纠纷的办法,真正的“赢”是能够实质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让各方在合法合理的框架内找到平衡,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损失,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这也是他一直以来坚持的执业理念,贯穿于他每一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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