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很多人误以为律师的职责就是在法庭上赢得胜利,让对手一败涂地。然而,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李鉴春律师却有着不同的理念。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拥有十余年刑侦预审、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工作经历,执业至今已逾十六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为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协议,张某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案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民事纠纷。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虽然这个案件胜诉了,但双方在整个过程中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疲惫不堪。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涉案资金流转频繁,万X获利4000元且涉共同犯罪。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退赔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持续跟进并提出专业建议,最终万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各方对这个调解结案的结果都比较满意,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当事人的影响。
在李鉴春律师看来,“赢”并不单纯意味着在法庭上获得胜利,而是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无论是在胜诉但双方疲惫的案件中,还是在调解结案各方满意的案件里,都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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