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原告王XX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郭X、福州XX公司、邵XX告上法庭。原告称2010年至2012年被告郭X陆续借款,约定利息并由其余两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被告拒不还款。对于被告而言,一旦败诉可能面临巨额还款及利息负担,还需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此时,福州地区苏湖城律师接受委托,他自2008年起就在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
在案件审理中,苏湖城律师依据自己厦门大学法学硕士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民商事诉讼经验,针对原告提出的借款金额进行了有力抗辩。被告郭X辩称借贷总金额应为900000元而非920000元,苏湖城律师指出经原被告双方签字确认的借款协议总金额为900000元并非书写错误,且原告出借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了第一个月的利息,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他还提出已还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四倍部分应逐笔抵扣借款本金。
对于担保责任问题,苏湖城律师为被告XX公司和邵XX分别进行了不同策略的辩护。针对被告XX公司,他提出该担保行为未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担保行为无效;对于被告邵XX,他指出邵XX不知情且未在重新签订的借款协议上签字,且原告未在借款期限届满六个月内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邵XX已免除担保责任。
庭审中,苏湖城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有条理地阐述观点,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在阐述利息计算问题时,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详细计算出被告已付利息中超出法定利息的部分,主张应抵扣本金。在担保责任认定上,他准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X》等相关法律条文,为被告争取有利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郭X返还原告王XX716163元并支付利息,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28000元,被告福州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对被告邵XX的连带保证责任诉求。苏湖城律师成功为被告减轻了还款责任。苏湖城律师不仅在此次案件中表现出色,还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19年经福建省律师协会考核评定为福建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其个人执业事迹还受到多家媒体的专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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