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民营企业家骗贷案危机
2019年,在宜春市,民营企业家钱某陷入了一场严重的法律危机。江西XX银行和宜春市XX银行以骗贷为由将钱某及其所在的江西XX木业有限公司起诉至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原来,2012-2013年期间,钱某所在公司在申请贷款时提供了虚假采购合同和已终止的装修工程合同等材料,导致两笔贷款到期后无力全额归还,给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和钱某构成骗取贷款罪。
随着案件推进,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大量相关证据,试图证实指控。钱某坚称贷款材料虽有些不实,但主要材料真实,且是应银行要求提供,认为这只是民事纠纷。案件陷入了紧张的对峙局面,钱某面临着可能的刑事处罚,企业也岌岌可危。
此时,董爽律师介入此案。董爽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相关案件300余件。她曾作为特殊引进人才任职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积累了深厚的司法审判实践经验。董律师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的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发现检方证据在证明钱某主观故意骗取贷款方面存在漏洞,并且从多方面进行辩护,指出贷款过程中银行也存在一定的审查责任等问题。
经过董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钱某被判处缓刑。这场危机得以化解,钱某不仅避免了牢狱之灾,企业也有了继续发展的机会。
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货款难题
2015年左右,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与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始业务往来,由铁粉厂供应食品公司铁粉。双方部分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部分以电话下单确定。期间有多次业务结算,2016年11月30日核算后,食品公司尚欠铁粉厂货款543362.25元。之后双方继续业务往来,但未再签合同。铁粉厂多次催款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于2017年货物价格存在争议,这成为案件的关键难点。由于没有新的合同约定,价格确定变得复杂。
董爽律师凭借其在合同纠纷领域丰富的经验,深入梳理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她发现双方在以往合同中对不同类型铁粉的价格有明确约定,并且在结算中也有体现。董律师依据这些交易习惯,为法院确定2017年货物价格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酌定价格,判决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偿付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货款及逾期利息。
律师价值
在骗贷案中,董爽律师展现了敏锐的证据分析能力,精准地找到了检方证据的漏洞,从法律和事实层面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为企业家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她凭借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通过梳理交易习惯,为确定货物价格提供了合理依据,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种对证据的精细把握和对法律适用的准确判断,是董律师在案件中发挥的独特作用。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骗取贷款罪的认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主观故意、银行审查责任等,并非只要存在贷款材料不实就构成犯罪。而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当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时,交易习惯是确定价格等关键条款的重要依据,这体现了司法对市场交易习惯的尊重和保护。
结尾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董爽律师在处理复杂案件时,证据精细,能够深入挖掘案件细节;行动快速,及时找到案件的关键突破口;策略灵活,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这些综合优势使得她在面对各类法律问题时,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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