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7日,原告杨X驾驶货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己轻伤一级,同行两人重伤二级,两车受损。此次事故不仅让原告身体遭受痛苦,还面临高额的医疗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经交警认定,杨X承担主要责任,李X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均无果。在此困境下,原告委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代理此案。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
在案件前期,满林强律师凭借其曾担任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的经历,对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十分熟悉。他迅速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等。在梳理证据过程中,他发现原告住院期间医疗费合计产生9.7万余元,其中部分已通过医保报销。满林强律师意识到,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是否应扣减将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进入诉讼阶段,满林强律师根据自己丰富的交通事故案件代理经验,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暂计人民币158942元。针对被告提出的原告医疗费经医保报销部分系重复主张,应在计算损失时予以扣减的观点,满林强律师从法律关系、公平原则等方面进行了有力反驳。他指出医保待遇是原告以个人长期缴纳医疗保险为前提所享有的权益,与医疗损害侵权责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且医保报销有限额,原告医保报销实际造成了利益减损,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过程中,满林强律师思路清晰、逻辑严谨,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进行论证。他强调原告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所带来的保险利益应由原告自己享有,侵权责任X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可免除或减轻侵权人情形中并不包括医保报销,原告报销部分医疗费的行为未加重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2019年6月20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满林强律师的观点,认为医保系原告自身投保所享有的权利,并不当然减轻侵权责任,医保报销部分不予扣减。最终判决李X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给杨X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2793.80元。满林强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作为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代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近百余件,获赔率在98%以上,其办理的潘某诉云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21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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