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陈颖律师常常会遇到像大型央企主张返还“超付工程款”这类复杂案件。为了在这类案件中准确把握事实、有力进行辩护,她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证据梳理方法。
陈颖律师的证据梳理法主要有三个步骤。首先是全面收集证据,不放过任何与案件有关的资料。这是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环节众多,证据分散且复杂,只有全面收集才能避免遗漏关键信息。例如在工程款返还纠纷中,合同、付款凭证、施工记录等都是重要证据。其次是分类整理证据,按照证据的性质、时间顺序等进行分类。这样做可以使证据更加清晰有条理,便于后续的分析和论证。最后是深入分析证据,找出证据之间的关联和矛盾点,从而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更准确地还原案件事实,为辩护提供有力支持。
以某大型央企主张返还“超付工程款”案件为例。该企业承接工程后,将工程交由实际施工人吴XX实施,要求吴XX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企业以付款超合同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返还“超付工程款”。陈颖律师接受委托后,按照她的证据梳理法展开工作。
她先全面收集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包括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付款凭证、施工日志等。这些证据涵盖了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为后续的分析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接着,她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将合同类、付款类、施工记录类等分别归类。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了一些关键证据,比如吴XX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等行为的记录,这些证据表明吴XX并非单纯提供劳务,而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工程。最后,陈颖律师深入分析这些证据,指出虽然吴XX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实际上是真正的施工主体,劳务公司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
在庭审中,陈颖律师凭借清晰的证据链和有力的论证,成功说服了法官。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
陈颖律师自2014年5月正式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不仅是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部负责人,还是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宁市政务服务监督员。她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尽责、审慎”的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在后续的同类案件中,她也一直沿用这套证据梳理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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