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200万投资款变借款,律师助力全额追回

200万投资款变借款,律师助力全额追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09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隋常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9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120171072511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502417946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隋常有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累计承办刑事案件数百起,其中多起涉案金额巨大,罪名复杂。曾取得不起诉,定罪免刑,重罪改轻罪等显著效果。
更多>
导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将200万款项抗辩为“投资款”,使款项性质认定成难题。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隋常有律师,秉持专注保险维权、刑事、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证据组织,以《借款协议》等证据,成功将款项认定为借款,为当事人全额追回200万本金。
200万投资款变借款,律师助力全额追回

当事人梁先生找到律师时,心急如焚地问:“这200万还能要回来吗?”原来,被告公司因经营口罩生产项目急需资金,梁先生经中间人介绍分三笔向被告公司账户汇入200万,其中一笔50万备注为“口罩投资款”,另一笔100万备注为“借款”。之后,原被告签订《借款协议》确认款项为借款,但被告宁某却辩称不认识梁先生,款项是投资款。这就产生了争议焦点,款项究竟是投资款还是借款,这是本案的疑难之处。在辽宁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款项性质的认定,需要结合多种证据来判断,而此案中款项备注不一致,给认定带来了困难。

接受委托后,隋律师首先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他发现虽然有一笔款项备注为“口罩投资款”,但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明确确认了200万款项性质为借款。隋律师以此为突破口,在庭审中强调《借款协议》的证明力,指出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投资合意及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约定,且口罩项目最终未获审批。通过这样的庭审辩护逻辑,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主张。

最终,法院采纳了隋律师的观点,认定案涉款项为借款,判决被告绥中XX公司、被告宁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梁先生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原本被告坚称是投资款,若认定为投资款,梁先生可能血本无归,而最终成功将款项认定为借款并全额追回本金,这一结果极大地保障了梁先生的合法权益。

结合辽宁地区办案经验,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借款协议》就是关键证据,它能明确款项性质。当事人在进行资金往来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款项用途和性质,同时保留好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在面对对方不合理抗辩时,要善于利用现有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