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山东省x市的某甲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2025年1月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某甲继续监视居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某甲诱骗刘某至家中并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案发后刘某报警,案件随后移送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山东枣庄滕州市王永强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某甲涉嫌强奸罪一案的辩护人。王永强律师自2018年起在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
王永强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某甲,全面了解案件案发经过、细节及其供述与辩解。他凭借山东大学的专业知识背景,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件材料进行细致梳理,逐一对言词证据、物证等相关证据开展审查与分析,精准梳理出案件争议焦点。
x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讯问了某甲并审查全部案卷材料。王永强律师及时与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专业沟通,凭借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500余件相关案件的经验,全面阐述辩护意见,明确提出本案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公安机关指控某甲构成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达不到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检察机关经审查,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阶段,王永强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结合侦查机关补充的证据材料进一步完善辩护意见。他作为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再次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核心问题进行充分、专业的沟通,坚持本案缺乏有效证据证明某甲具有强奸的主观故意及实施了强奸的客观行为,不应以强奸罪对某甲提起公诉。
最终,x市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并结合退回补充侦查的证据情况,采纳了王永强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XX年X月17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某甲不起诉。王永强律师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政协滕州市第十六届委员等,以其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有效保障了某甲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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