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工业设备买卖合同纠纷中,涉及到【被告某自动化公司】和【原告某激光公司】。双方签订了定制化工业机器人销售合同,被告依约完成非标设备的生产、交付、安装调试,还通过了终端客户的验收。然而,原告却以“逾期交货”“未履行义务”为借口,恶意拒付数十万元剩余货款。不仅如此,原告还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上百万元经济损失并支付高额违约金,试图以诉讼来逃避付款义务。这让被告公司陷入了极为被动的局面,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黄蓉律师在被告公司临危之际受托,担任其一审、二审全程代理人。黄蓉律师介入时,被告公司焦急万分,不知如何应对原告的恶意诉讼和巨额索赔。
黄蓉律师迅速制定了“防守+反诉”的组合策略。首先,她系统梳理了原告逾期付款、恶意挖人、擅自采购、拒绝验收等一系列根本违约证据。在这个过程中,她仔细查阅了大量的合同文件、交易记录等资料,前后查阅的资料多达数百页。同时,黄蓉律师果断提起反诉,要求判令原告支付全部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并指出原告存在的根本违约行为。
在辩护过程中,黄蓉律师紧扣“定制设备不可二次销售”“设备已验收投入使用”“无法返还则应支付对价”等裁判规则,形成了严密的法律论证。这一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定制设备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无法像普通商品一样进行二次销售,如果原告要求解除合同、退货退款,显然是不合理的。此外,黄蓉律师准确适用法律指出“违约金与损失不能重复主张”“主张金额远超合同总额、超出可预见范围”,依法否定了对方不合理的诉求。
黄蓉律师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民商事纠纷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工业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正是她丰富经验的体现。
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黄蓉律师的代理观点。驳回了【原告某激光公司】的全部本诉请求,包括百万损失与高额违约金;支持了【被告某自动化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判令原告支付剩余数十万元货款及利息,二审维持了一审的胜诉判决。被告公司原本担心会损失数十万元货款,还要赔偿原告上百万元,而最终实现了全面胜诉,颗粒归仓。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黄蓉律师精准地抓住了原告的违约事实,并构建了严密的法律逻辑来应对原告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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