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涉嫌电信诈骗关联犯罪被调查,成都市XX区人民检察院最初以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要知道,一旦诈骗罪成立,当事人面临的刑罚可比帮信罪重得多,他的人身自由和家庭生活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当事人和家属都焦虑不已。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当事人委托了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曹頔繁律师担任辩护人。曹頔繁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展开行动。他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多次会见当事人,还原事实细节。这可不是简单的会见,每一次会见都像是在拼图,一点一点把案件的全貌拼凑完整。
曹律师重点围绕主观故意、行为性质、参与程度这三大核心点,开始推翻诈骗罪的指控基础。经过梳理案情发现,当事人并不是诈骗团伙成员,没有和上游诈骗共谋,也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对上游诈骗犯罪并不明知,也未直接实施诈骗行为。他只是在境外聊天软件上收购他人的电话卡,然后出售给上游,被上游用于注册苹果FaceTime账号实施诈骗,本案涉案电话卡共计44张。
基于这些事实,曹律师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本质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而非诈骗实行或共犯行为,涉嫌的应当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于是,曹律师确立了重罪改轻罪的核心辩护策略。他向检察院与法院明确论证,当事人没有诈骗共同故意,对诈骗犯罪并不明知,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依法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曹律师还深挖从轻情节。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无再犯风险。
到了庭审的时候,曹律师就罪名定性、量刑情节发表了完整的辩护意见。他清晰地区分了诈骗罪与帮信罪的法律边界,充分阐述了本案应定性为帮信罪的事实与法律依据,还阐述了对当事人宣告缓刑的理由和依据。
最终,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曹律师的辩护观点,将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综合各项从轻情节,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七千元。
一开始当事人面临的是诈骗罪的重刑,而现在变成了帮信罪,还获得了缓刑。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曹律师对案件细节的把握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通过扎实的工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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