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抚州,被告人未经品牌方授权,收购旧手机,购买假冒配件、包装盒进行翻新组装,然后通过电商平台对外销售假冒品牌手机。销售数量近两千部,涉案金额达到了百余万元。公诉机关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被告人的处境很糟糕,面临着较重的刑罚。一旦实刑判决下来,他将面临长时间的羁押,无法正常回归家庭和社会。而且涉案金额巨大,法定刑也比较重,这让整个案件的处理难度非常大。
魏建明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家属在得知被告人被指控后,非常焦虑,担心被告人会面临重刑。
魏律师介入后,做了大量工作。他详细查阅了卷宗,对销售记录、刷单数据、退款金额、侵权商品数量、价格认定等逐一审查,这其中涉及到大量的电子数据和交易记录,工作量巨大。他还结合传唤记录、到案经过、首次讯问笔录,完整还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成立条件。前后多次与被告人会见,了解案件细节。
魏律师的关键策略点很明确。在自首情节方面,他通过详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成功认定自首,为减轻处罚奠定了关键法律基础。在推动刑事和解上,他积极协助被告人与被害品牌方沟通协商,让被告人足额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了书面谅解,这大大降低了社会危害性。他还指导家属及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主动预缴高额罚金,向法庭展现了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修复法益的态度。
魏建明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在处理这类案件上有丰富的经验。
法院全面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具有自首、全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预缴罚金、认罪认罚、初犯偶犯、适合社区矫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对比被告人最初可能面临的实刑,现在成功实现了实刑变缓刑,当事人无需羁押服刑,可以正常回归家庭与社会。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魏律师对各种情节的精准把握和有力辩护,以及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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