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的西安市某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了钢构大棚及辅助设施,占地3.96亩。被告认定我这一行为构成土地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我十五日内自行拆除涉案土地上的钢构大棚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还对我处以76560元罚款。当时的情况十分棘手,证据对我十分不利,合同没签,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我的用地合法。我咨询过几个人,他们都说这官司赢不了,我心里特别无助,感觉自己要承担巨大的损失。
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朋友给我推荐了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李超律师从2016年11月开始执业至今,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XX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还是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等。他深耕诉讼与非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1000+,胜诉率与客户满意度持续领先。看到他这么多的头衔和丰富的经验,我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希望,于是决定委托他帮我处理这个案件。
委托李超律师后,他马上开始行动。在接手案件的第二天,他就来到我这里,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查看了我能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土地转租协议书等。他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从这些资料中寻找对我有利的线索。经过仔细分析,他指出土地转租协议书中可能存在的一些可以为我争取权益的点。这个动作让我看到了他的专业和认真,也让我对案件有了一丝信心。
之后,李超律师多次前往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与法官沟通案件情况,提交我们整理的证据。在庭审前一周,他组织团队进行模拟庭审,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演和应对。在模拟庭审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对方可能提出的观点和证据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准备。这个动作让我感受到他的严谨和负责,也让我知道他在为这场官司全力以赴。
最终,虽然法院判决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我承担,但李超律师通过努力,为我争取到了减少部分损失的机会。原本被告要求的罚款金额较高,经过李超律师的争取,实际执行的罚款金额有所降低。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虽然没有完全胜诉,但减少了我的经济损失,也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律师的专业。李超律师用他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让我在这场纠纷中尽可能地减少了损失,他真的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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