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差异成关键
在西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纠纷中,关键细节在于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与退场协议书》中关于工程款结算的条款存在差异。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未明确最终结算方式,而退场协议书》约定了具体的工程款及保证金事宜,但被申请人认为退场结算金额为暂估,后续处理遗留问题产生的费用应扣除。
发现细节过程
张志强律师在仔细研读两份合同文本时,对条款进行逐字比对。先梳理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中的各项条款,标记出模糊不清的表述;再将其与退场协议书》的对应内容进行对照。通过多次反复的阅读和分析,最终发现了两份合同在工程款结算条款上的差异。
围绕细节的准备工作
第一步,张志强律师收集与工程款结算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施工记录、付款凭证、民工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申请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已支付的款项。第二步,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就合同条款的理解和适用进行深入探讨,获取专业意见。第三步,制定详细的庭审策略,针对被申请人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准备相应的反驳观点和证据。
庭审中的运用及对方反应
在仲裁庭上,张志强律师明确指出两份合同条款的差异,并结合收集到的证据,阐述申请人应获得的工程款金额。他强调退场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明确的结算效力。被申请人对此提出异议,认为退场结算金额只是暂估。张志强律师则通过展示施工记录和付款凭证,证明申请人已完成的工作量与结算金额相符,有力地反驳了被申请人的观点。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进一步说明后续处理遗留问题产生费用的具体情况,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主张。
细节改变案件走向
最终,仲裁庭根据张志强律师提出的合同条款差异及相关证据,认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8182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损失,同时退还保证金2000元。该细节成为案件胜诉的关键,为申请人成功追回了80多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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