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特大网络非法放贷+非法催收系列刑事案件中,涉案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资质的情况下,运营多款网贷APP,还为非法放贷平台提供引流、风控、资金结算等帮助,并组织人员对逾期借款人实施电话威胁、恐吓、辱骂等软暴力催收行为。这一行为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造成多名借款人不堪催收压力自杀的严重后果。被告人李X只是涉案公司的普通催收员工,入职时间短、岗位层级低,仅从事基础电话催收工作,并未参与公司决策、运营、分红等核心环节。然而,公诉机关以催收非法债务罪对其提起公诉,结合案件的恶劣情节与社会影响,被告人面临实刑监禁风险。
在当事人陷入如此困境之时,李珂律师接受了委托。李珂律师执业11年,是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乡政府法律顾问。他法学本科出身,十余载一线执业深耕,承办案件已逾35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接受委托后,李珂律师迅速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确立了轻罪辩护、争取缓刑的核心思路。
在证据收集方面,李珂律师仔细查阅了大量的案件材料,包括公司的运营记录、被告人的工作记录等,以确定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他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清晰地界定了被告人只是受安排执行工作的从犯。同时,他还积极收集能够证明被告人具备从宽情节的证据,比如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的证据,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的证明材料,以及被告人涉案时间短违法所得少且已全额退缴的相关凭证等。
在庭审策略上,李珂律师在认可指控罪名的基础上,重点向法庭论证被告人的从犯地位。他详细阐述了被告人在公司中的岗位层级低,仅从事基础电话催收工作,未参与核心环节的事实。同时,突出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涉案时间短违法所得少且已全额退缴、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等从宽情节。并且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向法庭说明被告人无社会危险性,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最终,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李珂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李X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李珂律师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他将委托人的满心烦忧视若己事,从咨询解惑到案件办结,全程亲力亲为,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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