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蓝青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0年经验。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近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无罪辩护、减刑辩护成功率达近30%。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现为广西奥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合伙人、行政主任,同时活跃于社会公益领域。
曾有一起因邻里矛盾引发的突发冲突案件,对方当事人因邻里纠纷,蓄意闯入委托人住宅意图殴打委托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对方受伤。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委托人刑事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委托人陷入重大刑事风险,人身自由、个人名誉、工作生活均受到严重影响,遂委托唐蓝青律师介入本案。
接案后,唐蓝青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完整还原案件全过程。他发现本次冲突过错完全在于对方,对方主动上门挑衅、意图入户施暴,委托人系为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在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时采取防卫行为,完全符合《刑法》正当防卫的法定构成要件,依法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在办案过程中,唐蓝青律师精准法律定性,紧扣正当防卫核心抗辩。他严格对照正当防卫法律规定,围绕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侵害正在进行、防卫针对不法侵害人、防卫目的正当、防卫限度合理五大核心要件,整理完整证据链条。他多次与办案公安机关当面沟通、提交书面法律辩护意见,清晰论证委托人行为属于合法正当防卫,依法不构成故意伤害刑事犯罪,本案不存在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
同时,唐蓝青律师全程跟进案件侦查进程,持续推动案件纠错。在案件全流程侦查期间,他持续跟进侦查进展,针对性回应办案机关疑问、补齐案件关键事实细节,反复阐明正当防卫不追责的法律依据与同类司法裁判规则,全力说服办案单位依法全面、客观审查案件事实,准确区分防卫行为与故意伤害犯罪行为。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撤销刑事案件决定书,认定本案无犯罪事实,彻底终结本案刑事追诉程序。同步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依法解除对委托人全部刑事强制措施,不予追究任何刑事责任。委托人无犯罪记录、无刑事案底,人身自由、个人名誉完全恢复,彻底化解本次重大刑事法律风险。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唐蓝青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委托人洗清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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