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5日,曾XX到广东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工地干批灰工作。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给曾XX买了建筑行业工伤保险。9月13日,曾XX工作时从铁架摔落,右跟骨粉碎性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拾级,停工留薪期到2021年12月12日。
因工伤待遇和劳动关系的事没谈拢,曾XX先申请劳动仲裁,又不服仲裁结果起诉到一审法院,提出多项诉求。一审法院支持了他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护理费、病假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诉求。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不服金额101184.97元。公司的上诉理由有俩:一是觉得一审判支付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不对,说曾XX没护理医嘱或鉴定报告,后期住院是治自身病,护理和工伤无关;二是认为一审判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不对,称双方不是劳动关系,曾XX是唐XX聘请的,就算有劳动关系,曾XX工作不满一个月就受伤,没条件签合同,工伤后没劳动所得,不该给二倍工资差额。
曾XX慌了,自己本来就受了伤,这公司一上诉,到手的权益可能就没了。他心里反复想不通,自己明明是工伤,公司咋能这样呢?后来,经人介绍,他找到了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的邓泳怡律师。邓律师有10多年法律行业从业经验,很擅长处理劳动纠纷。
邓律师接案后,仔细梳理材料,发现公司忽视了一些关键证据。像曾XX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病案资料、工资标准确认记录等,这些能证明劳动关系成立、曾XX停工留薪期需护理,以及二倍工资差额计算合理。
邓律师围绕这些证据制定策略。针对护理费争议,她用曾XX的出院医嘱和病案资料,证明他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还指出公司没证据证明提供了护理;针对二倍工资差额争议,她从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入手,强调签书面合同是公司义务,不因工伤免除,停工留薪期工资也算工资,能作为二倍工资差额计算依据。
二审庭审时,公司坚持上诉理由,认为不该支付护理费和二倍工资差额。邓律师沉着应对,清晰回应公司的主张,精准出示关键证据,解释诉求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邓律师的意见。关于护理费,法院根据相关条例,结合曾XX的出院医嘱、病案资料和公司没提供护理的证据,认为一审认定护理费合理;关于二倍工资差额,法院明确公司和曾XX有劳动关系,公司没在一个月内签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差额。2023年12月19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曾XX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长出一口气。
记住这几点,遇到类似情况能维权:
第一,工作受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保留好相关病历资料。
第二,没签劳动合同,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记录、考勤记录等。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遇到劳动纠纷别慌,要积极维权。在这个案子里,邓泳怡律师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梳理关键证据,为曾XX保住了10万余元权益,展现了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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