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大永高速公路(永善段)建设项目大寨弃渣场取土、弃渣,2022年10月7日永善县墨翰乡大寨村皮家湾社发生滑坡灾害险情,这一灾害对包含多名原告户在内的29户群众的房屋及居住造成了影响。其中20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协议,而其余户则选择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高额安置补偿。
李朝永律师所在的云南滇同律师事务所,在当地颇具声誉。李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在民商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尤其在行政诉讼方面,他曾多次代理相关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还担任昭通市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
在这起案件中,李朝永律师代理永某县人民政府出庭应诉。他首先深入调查核实情况,仔细查阅政府部门相关处理文件及处理程序,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法庭上,他积极配合承办法官明理释法,通过清晰的逻辑和准确的法律依据,为政府部门进行有力辩护。
经过李朝永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判决政府部门不予赔偿高额安置补偿,仅判决对多名原告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处理。原告们对李朝永律师的表现也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专业又负责,在整个过程中为政府据理力争,成功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益,也为今后处理此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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