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谢某起诉要求分割被继承人谢某某、刘某夫妻共有的济南市某区房产,其主张依据母亲遗嘱取得相应产权份额。而被告裴某、谢某(系已故继承人谢某某的妻、子)则陷入了困境,他们深知这场官司关系到自身的合法权益,于是委托了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的杨蕾律师代理此案。
杨蕾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701202011236125。她是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部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理财纠纷、房产纠纷、经济纠纷领域深耕,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其中大额经济纠纷案件占比约74%。她还曾荣获优秀律师卓越贡献奖年度业绩先锋律师等荣誉称号,并且被聘请为全国强制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如此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成就,让被告方对她充满了信任。
2024年X月XX日,法院立案并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杨蕾律师代理裴某、谢某提出答辩,明确表示同意依法分割遗产,但坚决主张将两处房产、住房公积金全部纳入继承范围一并处理。然而,案件情况较为复杂,部分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在这种多被告、部分缺席的复杂情况下,杨蕾律师丝毫没有慌乱,她有条不紊地完成了举证、质证与庭审等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委托人的诉讼权利。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杨蕾律师多次仔细研究案件资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发现另一处房产拆迁款和住房公积金可能存在被遗漏分割的情况,于是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努力将这些财产纳入遗产分割范围。她还与法院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诉讼策略。
最终,法院对遗嘱效力、遗产范围、各继承人份额进行了全面审查认定,并作出了公正的判决。法院判决对全部遗产统一分割:某区涉案房产归原告谢某所有;原告向裴某、谢某支付房屋补偿款51216.67元;原告支付裴某、谢某另一处房产补偿分割款693.4元;被继承人住房公积金40393.63元归裴某所有;裴某向谢某、谢某某支付公积金分割款各6732.27元;案件受理费由各方分担,裴某、谢某一方负担15131元。通过杨蕾律师的努力,被告方成功将另一处房产拆迁款、住房公积金纳入分割,避免了遗产漏分,依法取得了房屋补偿款、公积金等多项财产权益。
案件结束后,被告裴某、谢某对杨蕾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表示:杨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非常认真负责,把该争取的都帮我们争取到了,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杨蕾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每一分合法利益,再次证明了她在法律领域的卓越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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