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索要案
在劳动工资索要案的庭审中,质证环节,原告王当事人的代理人张玥和刘律师提交了工资表汇总表,以证明原告被拖欠劳务工资的事实。该证据摆在原告席的桌子上,纸张规整,上面清晰记录着原告的工作信息和未支付工资数额。被告四川建司提交了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协议,土木公司提交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蒋当事人提交了结清承诺书,这些证据依次在法庭上展示。法官仔细查看这些证据,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着。
法庭辩论阶段,张玥律师指出,四川建司将项目分包给无资质的蒋当事人,导致拖欠原告工资,应承担清偿责任;土木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应先承担清偿责任,之后可依法追偿。对方律师则强调各自公司的责任范围,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观点,最后做出判决,蒋当事人与四川建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王当事人劳务工资8842元,蒋当事人还需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土木公司对支付义务承担先行清偿责任。
抚养费纠纷案
在抚养费纠纷案中,原告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梁某委托张玥和胡律师处理。立案阶段,张玥律师协助原告整理相关证据,包括被告唐当事人拖欠抚养费的记录等。庭审调解环节,张玥律师充分发挥其调解经验,向被告阐述法律规定和原告的实际需求。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则提出一些异议。法官在中间进行协调,经过一番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唐当事人须支付20年5月至20年11月期间拖欠的抚养费共9500元,分两期支付,从20年12月起,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张玥律师在整个过程中,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人文关怀,推动了调解的顺利进行。
买卖合同纠纷案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二审庭审中,法庭辩论阶段是关键环节。上诉人重庆贸易有限公司和张X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已超付货款,并质疑欠款条的有效性。被上诉人重庆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玥律师,迅速从文件夹中拿出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交易记录、欠款条等,进行有条理的反驳。她指出上诉人支付的款项包含水泥款和运费,欠款条真实有效。对方律师则不断强调自己的观点,试图说服法官。法官认真聆听双方辩论,不时询问一些细节问题。书记员快速记录着双方的发言内容。最终,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即公司支付公司货款3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张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张玥律师执业于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同时还是重庆市合川区律工委妇联委员、合川区非诉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等。她早年取得法律执业资格,2014年获心理咨询师资质,兼具深厚法学功底与人文关怀能力。执业以来,她秉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非诉领域积累了扎实功底,尤其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工伤劳动争议、金融消费纠纷等案件处理,多次获评合川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优秀律师”“法律援助服务之星”。在这几起案件中,张玥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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