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中,民间借贷纠纷时有发生,其中因“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引发的案件尤为复杂。彭燕律师,这位毕业于贵州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法律人,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200余件案件,在民商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及家事法律事务。
在一起因“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豪是大学同学。从2022年12月8日至2024年7月1日,被告因资金周转,多次请求原告以自身名义从支付宝花呗、度小满、微信微粒贷借款后转给自己使用,并承诺按期偿还平台借款的本金与利息。原告基于同学情谊按要求操作,累计向被告转贷143900元,相关借款产生平台利息13791.64元。然而,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后便拒绝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担心个人征信受损,自行向金融平台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后,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5864.4元。
彭燕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法学功底,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首先是合同效力争议,原告通过金融平台借款后转贷给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情形,进而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彭燕律师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结合案件事实,为原告进行了有力的法律论证。
其次是欠款金额争议,原告主张的65864.4元本息是否合理,被告主张的“欠付本金52069元”能否成立。彭燕律师仔细梳理证据,通过聊天记录、平台借款截图等,清晰地证明了转贷金额与利息,为原告争取合理的欠款金额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持。
再者是利息损失争议,若合同无效,原告向金融平台支付的利息是否属于“实际损失”,能否要求被告赔偿。彭燕律师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阐述了原告本无借款需求,因被告请求转贷才产生利息负担,且被告对合同无效存在主要过错,有力的主张了原告的利息损失。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判决。法院认定涉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被告需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65854.4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这一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彭燕律师在案件处理中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的法律策略运用。
此外,彭燕律师还处理过刘XX诉林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年5月15日,林XX通过律图找到彭燕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彭燕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为林XX确定了本案的基本法律方案,指出案子过了诉讼时效、遗漏被告或第三人、借贷关系证据不充分等问题,并确立了委托合同关系。2021年6月2日,律所指派两名律师前往余庆县人民法院进行法庭审理,最终原告刘XX撤回了起诉。
彭燕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担任着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主任、黔东南州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成员、黔东南州律师协会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主任等重要职务。她还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如担任施秉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加入“黔东南州法治宣传直播律师团”等,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在未来,相信彭燕律师将继续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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