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女士与第三人T婚姻存续多年,T身为房地产公司股东,掌握着大额财产支配权。然而,T却在婚姻期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被告M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还育有非婚生子。为维持这段婚外情,T未经配偶D同意,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两项大额赠与行为:出资53万元为M全款购买XX南苑住宅一套,并登记在M个人名下;在2016年至2025年近十年间,通过多个银行账户向M转账数百万元。
D女士得知真相后,身心俱疲,其合法财产权益也被严重侵害。为追回被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D女士委托了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的顾丽媛律师提起诉讼。顾丽媛律师于2018年开始执业,是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此前办理过众多婚姻家事相关案件。
接受委托后,顾丽媛律师迅速展开行动。面对本案资金流水繁杂、赠与形式多样、证据跨度时间长的棘手情况,她制定了清晰高效的代理方案。她逐笔核对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凭证、POS消费记录,精准核算T向M的净赠与金额,剔除M反向转账部分,形成清晰的资金流向图表。同时,调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支付凭证、不动产登记信息,证实案涉住宅由T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全额出资,仅登记在M名下,属于婚内擅自赠与不动产行为。
顾丽媛律师紧扣《民法典》相关法条,向法庭清晰阐述T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赠与巨额财产,既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又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M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额返还。庭审中,面对被告M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顾丽媛律师完整呈现证据链条,清晰发表代理意见,主动申请核实装修款等关键事实,配合法院查明案件细节;同时尊重委托人意愿,依法协助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部分微信转账主张。
最终,四川省XX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9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完全采纳顾丽媛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T与M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判令M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将XX南苑案涉住宅返还D,并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判令M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向D返还赠与资金527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XXXX元,全部由被告M承担。D女士对顾丽媛律师的表现赞不绝口:顾律师真的太专业负责了,每一个环节都处理得非常好,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也让我在这场艰难的维权中看到了希望,最终成功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顾丽媛律师用专业和负责,为D女士捍卫了婚姻财产权益,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有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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