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多人共同开设赌场刑事案件中,涉案人员分工明确。委托人作为涉案被告人之一,被检察机关指控为赌场提供放贷协助行为,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当委托人接到起诉书时,整个人陷入了极度的焦虑和恐惧中,他深知一旦罪名成立,将会面临严重的刑罚,每天都忧心忡忡,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李晖律师在委托人被起诉后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接手案件后,李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内,虽然没有卷宗,李律师多次会见委托人。首次会见时,李律师向委托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委托人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做出对己不利的供述。同时,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家人的问候,稳定了委托人焦虑的情绪。
在阅卷环节,李律师善于制作“证据比对表”。将委托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通过细致的比对,李律师发现了一些前后矛盾、逻辑不通的地方,这些成为了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李律师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以此削弱控方证据体系。
庭审中,李律师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进行针对性质证和辩论。他深入分析全案证据,梳理各被告人的具体分工、获利方式及在赌场运营中的实际作用,形成完整的辩护意见,充分论证委托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同时,全面排查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精准挖掘出自愿认罪、初犯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在庭审中重点阐述,让法院充分考量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犯罪情节。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晖律师关于被告人系从犯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同时认可被告人自愿认罪、初犯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作出合理的刑罚判决。委托人原本担心会面临较重的刑罚,而实际结果是大幅降低了量刑幅度,这让委托人和家属都松了一口气。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和策略,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靠的是李律师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精准的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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