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贤龙,自2016年执业至今,是江西赣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经验。此次要讲述的是他办理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幼女)刑事案件。
在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工作日,余贤龙律师接到了被告人的委托,正式介入这起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认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对方系幼女,仍多次在酒店内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且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
案件的难点十分突出。其一,被害人年龄极低,法律对其保护力度极强,量刑基准高、从重情节明显;其二,被告人存在两次前科,系累犯,依法必须从重处罚;其三,被害人陈述、聊天记录、酒店入住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链条完整、指控力度极强;其四,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四年有期徒刑,处于量刑区间偏上,辩护空间极小。
余贤龙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在办公室灯光的照射下全面阅卷,仔细梳理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酒店流水、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他精准识别出本案最大辩护空间,即主观认知、自愿交往、认罪认罚、谅解,在“累犯+幼女+多次”三重极重情节下,精准锁定从轻突破口,避免无效对抗,最大化争取从轻空间。
律师重点梳理双方聊天记录、年龄表述、被害人外貌特征、交往过程,提出被告人主观上并非“明知幼女”,而是被误导、存在合理认知偏差,交往具有网恋自愿属性,无暴力、无胁迫、无强制,从根源降低主观恶性评价。在与被告人家属沟通时,余贤龙律师主动、耐心、多次协调,让被告人家属足额赔偿、真诚道歉,最终达成刑事谅解,成功拿到正式书面谅解书,为案件从轻奠定决定性、关键性、不可替代的从轻情节,直接降低量刑档次。
在庭审前,余贤龙律师结合最新刑事政策、未成年人保护平衡原则、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前科性质、本次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精准论证“累犯从重,但本案可最大限度从轻”。庭审中,他逻辑层层递进、法理精准、情理兼顾、语言沉稳、重点突出,既尊重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又兼顾被告人教育挽救,平衡各方利益。同时,他对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酒店证据逐条质证、精准抗辩,排除不合理放大指控的部分,保留事实、弱化恶性、强化自愿、降低社会危害性评价,确保法庭在客观事实基础上作出量刑。
经过法院审理,全面采纳了余贤龙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充分考量被告人对被害人年龄主观认知存在合理误区;双方系网恋关系,交往过程具有自愿成分、非暴力胁迫;被告人认罪态度诚恳、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及家属书面谅解;结合累犯从重、情节恶劣、未成年人保护等因素,最终平衡量刑。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下限,实现了案件最轻刑罚。
余贤龙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从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开庭、庭后沟通、量刑协商,全程跟进、全程把控、全程主导,在本案性质极重、社会敏感度高、证据极硬、累犯从重的极端困难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低刑罚,最大限度降低牢狱之灾、保留回归社会可能性,体现了刑事辩护高度专业水准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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