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至2023年间,嘉兴市XX纺织品公司与被告彭XX建立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多次向原告购买各类布匹。原告完成交付义务后,被告却未能足额支付货款。截至2023年3月20日,双方通过微信对账,确认被告累计拖欠货款88,907元。此后原告多次催讨无果,被告还逐渐失联。无奈之下,原告委托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提起诉讼。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在该律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经验。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本案核心难点是被告失联,无法常规送达法律文书。俞国锋律师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曾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这段经历让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时更加沉稳。他指导原告整理并提交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原告告知被告欠款金额后,被告未提出异议,结合交易习惯,该“沉默”构成对欠款事实的认可。
面对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俞国锋律师依据自身经验,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确保诉讼程序正常推进。同时,他在诉请中明确要求被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LPR的1.5倍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并准确指出双方最后对账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被告对账后未及时支付欠款构成违约。
此外,俞国锋律师考虑到因被告失联导致需公告送达,同步主张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负担,以减轻客户维权成本。庭审中,被告经公告传唤仍未到庭,俞国锋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依法成立,被告尚欠货款88,907元。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判决。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货款88,907元及利息损失。同时,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原告获得全面胜诉。俞国锋律师曾获得诸多荣誉,如2018年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被评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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