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远,有一起备受关注的重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L某经营装修、小程序相关业务,长期通过交换、索取等方式非法获取、存储、传输公民个人信息。经审计与司法鉴定,L某非法获取、持有、传输的信息包含姓名、手机号、小区房号等高度敏感的公民个人信息,其中财产信息、交易信息等敏感信息累计达XX万余条,数量远超司法解释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标准。
一审时,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L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涉案电子设备也被依法没收。L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他知道这四年的刑期意味着什么,自己的生活和事业都将受到巨大的影响,心里十分焦虑和无助。
这时,L某委托了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万利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万利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是广州市律协十一届专业委员会首批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部主办律师,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
万利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展开了工作。他全面阅卷,卷宗里的内容一页页仔细查看,还核对电子数据鉴定意见,梳理信息来源与数量认定逻辑。针对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证据标准、信息性质、量刑尺度等核心争议点,万利律师形成了完整的二审辩护方案。
在二审庭审中,万利律师重点提出了几个专业辩护意见。首先是证据存疑应坚持疑罪从无。案涉海量信息主要存储于XXX年购买的一体机电脑,这台电脑曾作为公司公共设备使用,多人可接触,信息原始来源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能直接推定全部信息均由L某非法获取。其次,信息数量与真实性认定存瑕疵。一审仅对手机信息进行比对,未对一体机电脑内数十万条信息逐一核验,存在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无法特定识别的情形,以部分比对推定全部数量,证据标准不足。再者,信息性质与主观目的应予区分。L某获取信息主要用于装修业务推广,无出售、牟利、实施电信诈骗等恶意,主观恶性较小;案涉部分信息不宜直接认定为高敏感财产信息与交易信息。最后,情节认定与量刑过重。本案未造成信息大面积泄露、电信诈骗等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一审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并判处四年有期徒刑,量刑畸重,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万利律师在庭审中严格依据证据与法律,围绕电子数据合法性、信息数量准确性、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展开了充分的质证与辩论,完整地履行了辩护职责,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二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没有采纳辩护人万利律师的上诉及辩护意见,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案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依法没收,非涉案设备发还本人。
虽然这次二审的结果没有如L某所愿,但万利律师在整个过程中所做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他面对既定的犯罪事实与扎实的证据体系,始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穷尽合法辩护路径,充分发表专业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实体权益。这个案子也充分展现了万利律师在网络犯罪、数据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经济犯罪等高精尖刑事领域的专业实力与庭审把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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