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大同市,被告人杨XX与被害人牛XX、李XX作为同乡务工人员共同租住。因日常工作矛盾,杨XX自认为被欺负,趁被害人熟睡之机持刀砍击,导致牛XX死亡、李XX多处轻伤及轻微伤。这一惨案给牛XX家属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李XX也遭受身体与精神的双重痛苦,经济上也面临损失。天水地区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自2013年执业至今已有13年,接受了牛XX家属和李XX的委托。
在刑事部分,梁小龙律师曾有在公安交警部门任职的经历,这使他对案件事实的把握更为敏锐。他重点驳斥公诉机关关于被告人杨XX构成自首的认定。结合杨XX趁被害人熟睡行凶,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致1死1伤的事实,当庭提出应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XX死刑立即执行的代理意见,坚决要求依法严惩凶手,为被害人及其家属讨回公道,弥补精神创伤。
民事部分,梁小龙律师2022年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这让他在精准梳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上更具优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他明确医疗费、丧葬费、误工费等直接物质损失的计算依据,逐一核对各项索赔金额。针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被害人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结合在案证据予以驳斥,明确被害人对案件发生无任何过错,被告人应全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物质损失权益。
证据梳理环节,梁小龙律师凭借在基层政府、税务机关等的工作经验,协助当事人整理提交被害人伤情鉴定报告、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确保索赔主张有充分依据。同时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细致质证,重点针对被告人自首情节的认定、犯罪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等关键环节发表质证意见,夯实案件基础。
最终,虽法院未采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意见,综合案件情节判处杨X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成功驳斥了“被害人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明确了被告人的全部过错责任。民事赔偿部分,牛XX家属获赔24484元,李XX获赔16705.33元,合计41189.33元,有效弥补了当事人的部分物质损失。梁小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众多案件中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与客户口碑,践行着“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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