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晶晶律师
重庆执业律师,擅长婚姻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以及各类民商事案件。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以诚信为基石,致力于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维护客户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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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城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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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恒圣(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金融城3号T3-25F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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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238人评价
亲办案例:4个
帮助人数:7080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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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张城甜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北京市恒圣(重庆)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江北区律师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实务成长导师。主要业务领域:企业家家事、疑难婚姻家事争议解决、民商事、公司顾问婚姻家事业务领域:在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遗产继承、损害赔偿、财产保护、财产挖掘、特殊证据收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经验。工作中善于运用独特的法律思维和专业方案为客户提供最佳解决路径、争取最大权益。以诚实守信、高度负责、专注专业的工作态度和执业理念取得客户的信任和尊重。争议解决板块:近两年办理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抚养费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50余件;非诉服务板块:近两年为多达100余名客户提供婚前、婚内、离婚、离婚后的非诉协议及谈判指导。民商事、财富管理业务领域:在民商事领域(企业治理、企业合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劳动人事争议、各类合同纠纷)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实务经验。曾为多家机械制造公司、科技公司、勘测设计公司等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之外,还提供如股权代持、虚拟股权设计、尽职调查、财税咨询等综合服务。为多名客户设计遗嘱等财产传承方案并完成公证;为多名客户提供债务梳理及资产隔离的全套方案;为多名客户设计房产、股权等资产代持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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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出轨,回家后以欺骗的行为离婚?
[律师回复] 如果老公出轨后以欺骗行为离婚,已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关系通常难以直接撤销,但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若老公出轨构成“与他人同居”或“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赔偿。若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因老公欺诈(如隐瞒共同财产、虚构债务)签订,可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在离婚后3年内起诉请求重新分割,法院会对欺诈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建议及时收集老公出轨及欺诈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必要时可委托律师制定维权方案。
刘江律师
5.0分
2026-02-21
4.1w 浏览
现在两人以分床很久了?
[律师回复] 请你明确一下问题哦,比如因为分床很久,想问关于夫妻感情、财产分割、婚姻走向,还是其他相关方面呢 ,这样我才能更准确地回答你。
刘江律师
5.0分
2026-02-21
4.8w 浏览
老公尿毒症我可以起诉离婚吗?
[律师回复]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处理的
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
5.0分
2026-02-13
3.5w 浏览
就是我儿子2024年1月3号结婚到2024年11月6号生孩子,从孩子出生女方就开始闹离婚,请问我儿子他们两是结婚证办好结婚当天给的彩礼和三金现在离婚了可以女方拿出来养小孩吗?
[律师回复] 彩礼和三金能否拿出来养小孩,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符合婚后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法定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要求女方返还部分或全部用于抚养小孩,否则一般难以要求女方拿出彩礼和三金养小孩。对于1岁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存在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或者父亲能证明自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且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孩子也可能判给男方抚养。
刘江律师
5.0分
2026-02-08
3.6w 浏览
离婚跟索要抚养费?
[律师回复] 离婚时索要抚养费,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具体如下: - 抚养费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的,比例可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同时,法院会结合孩子实际需求调整,如孩子有特殊疾病等,抚养费可能会适当提高。 - 抚养费支付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可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常见的是定期支付,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支付。若支付方经济条件好且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一次性支付。特殊情况下,若支付方经济困难但有实物资源,经抚养方认可,可部分采用实物给付补充。 - 索要途径: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就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达成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等能证明亲子关系和离婚事实的材料,以及自身经济状况、孩子生活开销等证据。若一方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即使离婚时已有关于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子女在必要时仍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刘江律师
5.0分
2026-02-05
3.9w 浏览
想了解,母亲有没有权利探望女儿的孩子?
[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母亲本身对女儿的孩子没有法定探望权。探望权通常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的权利。不过,如果女儿同意母亲探望孩子,那母亲可以探望。要是女儿不同意,母亲不能强行探望。解决方案就是母亲先和女儿友好沟通,表达自己想探望外孙/外孙女的意愿,争取女儿理解和支持,以协商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方式和时间。
吴亮律师
5.0分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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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不让爷爷奶奶看孩子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爷爷奶奶通常不享有法定的探望权,一般不能直接起诉。但在特殊情况下,爷爷奶奶的探望诉求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具体如下: - 孩子由祖辈长期抚养长大:如果爷爷奶奶曾长期与孙辈共同生活,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时间,形成了稳固的情感依赖,法院会认为强行切断这种联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可能支持其探望请求。 -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或母去世: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父或母成为唯一监护人,如果其无理阻挠祖辈探视,法院为了弥补孩子失去的亲情,更倾向于支持在世祖辈的探视请求。 - 行使探视权是父母一方的意愿延伸:例如,孩子的父亲由于工作、身体等原因无法亲自行使探视权,他委托爷爷奶奶代为探望,这种情况下爷爷奶奶的探视行为具有合法基础。 若爷爷奶奶起诉,需以“探望权纠纷”为案由,向法院证明与孙辈之间存在深厚感情基础,且探视行为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同时要提出合理的探视方案。
刘江律师
5.0分
2026-01-21
3.5w 浏览
想了解,母亲有没有权利探望女儿的孩子?
[律师回复] 母亲通常没有法定的权利探望女儿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探望权是赋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的法定权利,并未提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 但从亲属关系来看,外祖母与外孙子女属于近亲属关系,基于亲情交流和家庭关系维系的需求,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学习,且不违背孩子及其监护人意愿的情况下,母亲的探望行为通常是被认可和尊重的。并且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如孩子的父亲去世,外祖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探望外孙子女,法院可能会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有利于家庭和谐的原则,依法予以支持。
刘江律师
5.0分
2026-01-21
3.5w 浏览
夫妻共同房产,户主先共世,没过户房产,后另一方过世。遗留下的房产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对于该夫妻共同房产,应先将一半分出归后去世的一方,另一半作为先去世一方的遗产。 若先去世一方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遗嘱或协议办理。若没有,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后去世一方去世后,若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其名下房产份额按遗嘱或协议处理,若无则按法定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可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若协商不一致,可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凭法院判决书办理过户。
刘江律师
5.0分
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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