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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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或散播淫秽物品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违法性。如制造、复制、出版的淫秽物品超过一定数量,或贩卖、散播达到特定规模,或因此获得的非法收益超过五千元,均可能构成违法。滥用网络、移动通信终端进行淫秽电子信息活动,如符合特定条件,也应立案追究。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更严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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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因办案需要可查阅犯罪信息,律师为辩护职责可查询犯罪记录,个人需正当理由经审核后可查询。管理机构提供查询服务时,需遵守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属于犯罪记录范畴,由国家专设部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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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规,诉讼时效可因诉讼、要求或同意履行等中断,并从此时刻重置。为最大化个人权益,可采取针对性措施使债权诉讼时效断裂,实现重新计算,从而延长时效。这是保护和实施个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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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认他人是否有犯罪记录,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查阅。若派出所同意,将指派人员调查电子和纸质材料,核实是否犯罪。如有记录,会及时通知。若当事人被网络追逃,可在任意公安部门网站查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