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贤律师事务所
王志远律师,江苏立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擅长一般民商事案件和仲裁,包括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历及专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及法律文本写作;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对案件认真负责,竭尽所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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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纳税人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应仅就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一)国际运输服务。国际运输服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二)航天运输服务(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1、研发服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同样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而两个实施细则的第九条均对“个人”明确界定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因此,两税起征点调整政策对单位纳税人均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