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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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书遗失时如何进行离婚程序(一)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手续此种方式仅适用于夫妻中有一方的结婚证遗失而需要办理离婚事宜的状况。夫妻二人均可直接赴当初办理婚姻登记的相关机构或是任一方的常住户籍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以尚在手中的另一方的结婚证作为凭证申请离婚登记。(二)首先前往原先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开具证明,随后再实施离婚登记步骤此种做法适用于夫妻双方均丧失了两本结婚证而需离婚的情形。

结婚证遗失是否导致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若是不幸地遗失了一份结婚证书,这种情况不会对离婚登记程序产生任何阻碍,只需凭着剩余的那一份结婚证书便可顺利完成离婚登记。然而,如果丢失的是两份结婚证书,那么当事人就需要携带他们本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等相关文件,去申请离婚登记;或者,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结婚证遗失时的离婚手续办理策略在有关结婚证书遗失的情境中,可采取如下的步骤来完成离婚程序:(一)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办理。这种方式只适用于当双方中有一方的结婚证书已丢失且需进行离婚操作的状态。夫妻双方可以直接前往原来负责办理婚姻登记事宜的机关单位或是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以此使用仍然留在对方手中的那份结婚证书来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遗失结婚证后能否办理离婚手续若遇结婚证书遗失之情形,亦可进行婚姻关系解除手续。相关规定如下:首先,可径直前往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但前提条件为仅有一方持有结婚证书已遗失,待双方确认事实并同意后,便可持另一方所保留的结婚证书前往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次,如双方均无法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则需要先行向民政部门申请出具相关证明文件,随后方可继续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结婚证丢失不影响离婚办理。即使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另一方的结婚证也可以用于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了,可以通过查询原始档案或提供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离婚登记。如果想补办结婚证后再离婚,可以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长期居住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凭户口本和身份证要求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并提起诉讼离婚。因此,即使结婚证丢失,仍有多种途径可以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