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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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欲通过股权转让退股时,其股份将由新受让人持有。我国法律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自由转让其股权。但转让给非股东需过半数股东同意,并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等待30日回应。未回应视为默许,反对者需购买股权,否则视为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若多名股东主张,需协商或按出资比例购买。若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则从其规定。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一、股权转让。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三、解散公司。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请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退出是股东退出的五种途径。股权转让需股东过半数同意,外部受让者需经此程序,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减资是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回购股东出资。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其股份,但需符合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包括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和起诉关闭等情况,需清算小组负责清算。破产清算退出可由债权人、债务人或法定清算责任人员提起。

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请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退出是股东退出的五种途径。股权转让需股东过半数同意,外部受让者需经此程序,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减资是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回购股东出资。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其股份,但需符合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包括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和起诉关闭等情况,需清算小组负责清算。破产清算退出可由债权人、债务人或法定清算责任人员提起。

股东撤资主要有两种方式:股权买卖或提前减少企业资本金后再进行股权交易。但需注意,随意撤资可能被视为抽逃出资,面临法律处罚。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通常因特定原因回收股份价值,失去成员身份。公司体系是复杂的利益网络,任何利益变动都可能影响其他相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