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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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说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面有这么个规定,就是第266条,你听好了,它说的诈骗罪就是那种故意想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就欺骗人家,让人家觉得这事儿靠谱,然后把钱给骗过来的行为。要是有人借了钱不肯还,并且他这样做的手法和诈骗罪的条件对上号,也就是说他借这个钱本来不是真心想要还的,而是通过骗人的手段,把钱搞到手,那这种情况可能就能构成诈骗罪。

诈骗就是那种想方设法地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的行为。比如说你借了人家的钱但是不去还,然后还用各种各样的借口来忽悠别人,这样就很有可能会被判成诈骗罪。不过,咱也不能只看个“借钱拖着不还”就简单地下定论。要知道,这个说法得看实际情况才能决定的,比如当初借钱时是怎么打算的,为何借这笔钱,自己有没有还款能力,有没有真的在采取行动去还钱,还有那个借款合同到底写的啥等等这些都得考虑进去。

盗窃罪儿,就是那种觉得自己不应该拿别人东西,但还是忍不住去偷的行为。说白了,就是把别人的东西拿来占为己有的那种行为。要是你的朋友借钱不还,只要他的行为满足了盗窃罪的标准,也就是他本来没想过要还钱,但是通过别的手段,例如说谎或者隐瞒事实真相,让你相信他可以还上这笔钱,然后从你这里骗走这笔钱,而且数目不小的话,那他这个行为就可能算得上是盗窃罪了。

诈骗罪其实就是那些人想要不劳而获,玩儿点儿虚假手段把别人的钱财占为己有。通常情况下,他们会用编造各种谎言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等办法来骗取大家的信任和金钱。

要让借了钱不肯还的事儿变成是个犯罪行径,那就得看这个人是不是有意去欺诈别人,从别人那儿弄到了一大笔钱,而且这笔金额还得够高。如果这个借钱的人当时借钱只是为了救急,并不想把钱占为己有,或者他并没故意捏造一些事实来欺骗人家,那这样的行为应该就不算诈骗罪。只有那种明明知道自己还不起债,却故意花言巧语地欺骗别人,然后成功从他们那儿拿走了很多钱的情况,才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