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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规定

时间:2025.01.24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400人
律师解析: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代理权变更和解除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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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禾杰律师

云南仁悦律师事务所

王禾杰律师,法学本科,从事法律工作4年,期间参与了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居间服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等诉讼案件,从事过小贷公司、物业公司法律服务业务。 王禾杰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认真理清案件中的法律关系,细致梳理案件中的证据材料,以充分正确的法律观点,为当事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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