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若公司向自然人举债筹资,其所产生之利息不得在税务申报表之前直接抵扣,此举无疑对贷款方造成严重伤害,且该种做法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借款方在贷款交易中先行扣除利息部分,则应根据实际获得的借款金额来偿还本息,为此,双方必须签署相关的借贷合同,以确保借款的具体额度、利率以及债务期等各项事宜得以清晰明确地记载于合同之中。

一般是将实际出借金额认定为本金。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企业向个人集资,其利息不得税前扣除,否则视为违法。出资者若预先扣除利息,需按实际借款额偿还,并以所得利息计税。双方应签订规范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条款,以保障各自权益。

借款利息不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无论涉及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间的借贷。如有证据显示利息已扣除,本金应以实际出借金额为准,并计算剩余本金数额进行计息与偿还。

企业向个人集资,其利息不得税前扣除,否则视为违法。出资者若预先扣除利息,需按实际借款额偿还,并以所得利息计税。双方应签订规范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条款,以保障各自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