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基本扣除原则,在计算非法集资诈骗犯罪数额时,案发前已归还的本金和用集资款支付的利息回报一般要扣除,按实际未归还数额认定犯罪数额。
(二)判断利息性质,若利息是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的,可能会计入犯罪数额。
(三)配合司法机关,案件具体扣除情况需综合资金来源、用途、支付方式等因素,由司法机关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认定,当事人要积极配合调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1.非法集资诈骗计算犯罪数额时,通常会扣除已归还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
2.按规定,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会扣除,按实际未归还数额认定犯罪数额。用集资款支付的利息回报,不计入诈骗数额;若利息是靠虚构事实等骗取的,可能计入。
3.具体扣除情况要结合案件实际,综合资金来源、用途等因素,由司法机关依证据和法律认定。
结论:
非法集资诈骗计算犯罪数额时,一般扣除已归还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按实际未归还数额认定,利息是否计入需分情况,具体由司法机关认定。
法律解析:
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相关规定明确,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要予以扣除。对于利息,若为用集资款支付的回报,不计入诈骗数额;若为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的利息部分,则可能计入。但实际操作中,具体扣除情况需结合案件实际,综合考量资金来源、用途、支付方式等因素,最终由司法机关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认定犯罪数额。非法集资诈骗的认定和数额计算较为复杂,涉及众多法律细节。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非法集资诈骗计算犯罪数额时,通常扣除已归还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按实际未归还数额认定,集资诈骗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使用诈骗方法。
2.对于利息,用集资款支付的回报不计入诈骗数额,而行为人虚构事实等骗取的利息部分可能会计入。
3.具体扣除情况要结合案件实际,综合考量资金来源、用途、支付方式等因素,最终由司法机关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认定。
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全面细致审查证据,准确判断资金性质和流向。集资者应合法合规经营,避免陷入非法集资诈骗的法律风险。投资人要提高警惕,谨慎投资,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专业解答关于非法集资多收利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拒不退交非法集资利息,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如果没有妨碍司法机关工作执行收缴的话,到不至于会判刑。在公安机关处理非法集资案件后期的返还被害人财产时,会将受害人之前在参于非法集资活动时所收取的利息,抵扣本金。
专业解答集资诈骗不会扣除利息1、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2、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
律师解析 行为人进行非法的集资诈骗的,不扣除利息,本金和利息均应当计入诈骗数额。行为人犯此罪的,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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