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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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认定与裁决规则关于四级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则,以下为详细划分诠释:若四级医疗事故完全是由医疗机构方面所引发,那么该医疗机构应承担全部责任;反之,若四级医疗事故主要是由医疗机构因素导致,那么医疗机构理应承担主要责任。

在处理四级医疗事故时,相关的赔偿事项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首先是医疗费用方面,根据实际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进行核算,具体内容涵盖了医患双方在整个医疗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种支出,如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以及相应的药品购置费用等等。其次是误工费用方面,以患者本人因为此次医疗事故而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为依据,按照其固定收入来计算相应的误工费用。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的临床伤残等级赔付标准,主要涉及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四个方面。具体来说,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来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残疾赔偿金则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收入为基准,从定残日开始按一定年限计算。

医疗事故一级是指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残疾的情况。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补助、残疾赔偿金(如适用)、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金额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医疗费用扣除原发疾病治疗费用,持续治疗参照基本医疗;误工费按收入减少或当地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住院伙食补贴、残疾生活补助按职工工资或生活费标准;残疾辅助器具、丧葬费用参照规定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按实际扶养人数和低保线计算,交通、住宿费用实报实销;精神损害抚恤金参照生活费,死亡补偿不超6年,残疾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