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李强律师于解放军理工大学(现陆军工程大学)建筑工程系本科毕业,后又在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法律本科毕业。从军二十多年养成严谨负责的军人作风,信奉人间正道。从部队退役后从事律师工作,立志“依靠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普通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对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纠纷等民事法律纠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行政争议调解和诉讼、刑事辩护有深入的研究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李强律师现任成都市律师协会第八届民营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行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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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保密协议通常还是有效的。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保密条款,且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说放弃保密约定,那劳动者就需要继续履行保密责任。保密协议主要是为了保护雇主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重要信息不被泄露。

关于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若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且在协商过程中已经对对方的损害赔偿责任予以免除,那么该协议达成并生效之后,任何一方都无权再次提出索赔要求。然而,关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解除,则通常情况下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有义务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减轻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如若未采取此类行动,则应就因此产生的扩大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时未通知工会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在某些情况下,无需向工会进行通知亦可。这是由于并非所有的雇佣单位均具备工会组织,仅当遇到特定状况且有必要将相关事宜告知工会时,例如在执行员工裁减计划时,裁减的具体人数超出了企业内员工总数的特定比例;此外,有时雇佣方也拥有单方面终止与劳动者合同的权力。

解除合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在合同解除后,对于尚未履行的部分,应立即停止履行合同义务;而对于已实际履行的事项,则需要依据实际执行情况与合同性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决定是否需恢复至原先状态或是采取其他补救手段,并且当事人有权利要求对方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确有证据表明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那么该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此外,还可能涉及到法定或约定的其他相关后果等问题。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对于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遭解雇情况下的赔偿办法进行阐述:如果是由员工与企业经过协协商定后达成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此时雇主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倘若雇主在解约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之嫌,则需依照《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八十七条规定,向员工支付双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