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诚朗律师事务所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王卫红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工作认真、严谨、细心、高效,具有钻研精神,擅于代理民商事疑难案件。 律师执业八年来,成功代理离婚纠纷、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数百件,均取得良好效果,获得客户一致好评。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务、知识产权 欢迎垂询法律服务事宜,电话: 18062642425;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楼。 【代表案例】: Y某与X某离婚纠纷案为客户成功争取抚养权及相关财产权益(案号:【2021】鄂0106民初16254号); Z某等与武汉某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获赔偿款、成功收回房屋(案号:【2020】鄂0102民初253号); w某与武汉某调剂行返还原物纠纷案胜诉成功追回质押车辆(案号:【2019】鄂0106民初137153号); Z某与中国某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等交通事故案代理一审、二审胜诉获赔偿款(案号:【2017】鄂01民终48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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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支付给作者并由作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具根据法律,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就著作权的所有权达成协议;没有特别协议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同时,受托人也可能有一定的限制,如按照约定向委托人提供委托工作,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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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著作权有可能归委托人,具体的应当是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当中的约定来进行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之下,那么委托人是可以免费使用的,但是著作权应当是归受托人的。承揽合同著作权归委托人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单位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需要根据是否有约定来确定,如果是委托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委托合同的约定确定著作权的归属;如果是委托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那么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就归属于受托人,即归委托作品的创作人所有。

单位委托著作权的归属需要根据委托合同是由有约定认定,如果是委托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委托合同的约定确定著作权的归属;如果是委托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或者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订立委托合同的,此时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归创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