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立即咨询
未实缴出资股权的质押是否具有合法性在实际情况中,未实缴注册资本的股权并不能用于质押,因为在此阶段,作为股东的投资者尚未履行出资义务,进而也就不具备处分该股权的法定权力以及分享利润的合法权益。依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未经依法办理质权登记手续,质押关系无法得以确立;而若欲解除已设定的质押关系,同样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

股权质押贷款需要的资料如下: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等。

在社会活动中,股权质押常被视为优于抵押的方式。但一旦股权被质押,若想用其进行抵押,需获得质押权人的明确许可,并严格遵循股权质押合同的规定,不得违约。这一规定确保了金融交易的公正和透明,保护了各方利益,维持了市场秩序。因此,在股权质押后,若考虑再次抵押,务必遵守相关规定。

在股权质押的背景下,公司可以进行资本削减,然而这必须得到质权人的事先批准与许可。此外,经过严谨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议程讨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的审核程序之后,针对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应予以正式通过。同时,公司也有义务及时地将相关信息告知债权人,并且在指定的报纸媒体上发布公告。

在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之前,首要任务便是详细了解股权出质方以及拟作为质押标的股权的相关状况,进行准确无误的确认之后,便需由公司股东会以书面形式达成绝对多数通过的决议方可实施,紧接着便需签署正式的股权质押协议,同时,法律要求还需对该协议进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