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金融诈骗辩护精选解答 > 集资诈骗罪的数额认定问题

集资诈骗罪的数额认定问题

时间:2025.02.07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294人
律师解析: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更多>>
卓国桃律师

福建尚坤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迄今有9年的全国知名律所执业经历,擅长处理复杂民商事案件,曾独自代理厦门地产企业与信托公司2.3亿的金融案件。曾为厦门地铁、福建南方路机、杏林建设、新新地产多家国企、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擅长未签订预售合同的退房,退回定金,退回首付款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曾为某客户退回建发地产的案涉1600多万购房款。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