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
高莹莹,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国内知名院校毕业,拥有多年实战经验,办理案件数百余起。不忘初心、律己擅法,最大限度为当事人维护权益。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刑事辩护。致力于专业、严谨、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最大程度解决问题、维护权益。
咨询该律师
在合同执行中,需遵循适当履行原则,包括:履行主体不得随意转让义务或权利;履行对象、数量和质量须符合合同规定;履行日期准时,未约定时间则需提前通知并给予准备时间;履行地址按约定;交付方式与支付方式均按合同规定执行,确保完全依照约定方式进行。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中,有的是基本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有的是专属于合同履行原则,如适当履行原则和兼顾附随义务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契约施行的基本规则包括:诚实守信,当事人应诚实信用地履行通知、协作、保密等义务;环保,避免资源浪费、污染和生态破坏;全面履行,严格遵守合约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契约施行的基本规则包括:诚实守信,当事人应诚实信用地履行通知、协作、保密等义务;环保,避免资源浪费、污染和生态破坏;全面履行,严格遵守合约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