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 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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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室盗窃罪的既遂标准,一般情况下会包含两大层面:首先,行为者必须已经非法侵入他人住房;其次,实施了盗窃行为并达到一定程度的严重性,即使实际未获取到财产或者价值微薄也在其中。若恰好以上两方面均已达成,那么我们便可普遍将此认定为犯罪行为已然完成的状态,也就是所谓的犯罪既遂。

入室盗窃既遂是一种犯罪行为,法律对其有明确的惩处规定。量刑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盗窃金额、作案手段、对受害者的伤害以及罪犯的悔意和改过之心等。这些因素都是量刑的重要依据,它们的综合考量既保证了判决的公正严明,也起到了对犯罪行为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为实施入户盗窃而触摸或拿取他人公私财物的,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

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罪中比较严重的情节。通常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盗窃金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盗窃金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为其社会危害性较大,所以量刑也会从严。

入室盗窃既遂和未遂的区分关键在于财物是否真正被获取或控制状态发生了实质性改变。通俗地说,就是有没有真的把东西偷到手。如果小偷成功偷到了财物,那就是既遂;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没偷到,就属于未遂。要是小偷还没偷到东西就被警察抓住了,那就是未遂;要是偷到了并且已经放进自己口袋了,那就是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