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协议离婚有哪些特殊规定
时间:2025.02.1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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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现役
军人离婚在法律上的特殊规定有:
1、
离婚需得军人同意仅限于非军人向军人一方提起
离婚诉讼的情况。如果由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或双方都是军人的情况下,则适用普通法定离婚理由加以裁判。
2、人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既要注意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注意保护非军人一方的
离婚自由。
3、由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
提出离婚或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提出离婚,一般应先经
当事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审查、调解;和好无效时,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出具证明,方可提起离婚诉讼。
4、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人民法院受理后按一般离婚
案件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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