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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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2份,由征地主管部门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一般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中要写清楚双方的具体情况,安置方案,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等基本条款。在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后,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是不能反悔的。

企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买房时可以抵税的,一般不需要交纳相应的增值税等税额,在房屋被征收之后,被征收房屋的行政相对人会收到行政机关支付的一笔经济补偿款,一般该笔经济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纳税收的。

可以公证的,如果安置房没有拿到房产证,那么是可以利用安置协议到公证部门公证;只要公证机构出示了公证书,那么此协议才会更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双方的权益和利益都不会受损。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实际上房屋面临着征收拆迁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和拆迁人员协商进行的拆迁安置补偿的方案,在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的情况之下就可以签订协议书,这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肯定受到法律保护。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或者是相关的村民小组代表相关的政府部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支付是政府规定的强制性的赔偿,没有足额支付的,视为违法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起诉讼或者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