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子女
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定期给付。
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
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
抚养费;
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2、一次性给付。
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
例如
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
孩子抚养费的;
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
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3、以物折抵。
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
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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